当时没有办理领养手续,我必须领取养老金。需
时间:2024-12-29|栏目:苍南律师|
如何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。一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。二、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: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。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、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。三、经民政部门审查后,凡符合收养条件的,应予办理收养公证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根据《收养法》的规定,收养小孩大致可以分为申请、审查、登记三个环节。1、申请。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。2、审查。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,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,审查的内容包括:(1)收养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否齐全、有效;(2)收养人、送养人、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;(3)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,意思表示是否真实;(4)是否有买卖儿童或者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;(5)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。审查工作必须耐心、细致,依法办事,不能草率,更不能徇私舞弊。3、登记。经过审核后,凡符合法律规定的,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,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,发给《收养证》,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。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:《收养法》规定,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。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。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,可以订立收养协议。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。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,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。收养关系成立后,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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